为切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确保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11日,湖南省怀化市委、市政府发出通知,定于10月17日至21日对全市13个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由市委、市政府抽调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样调查等方式,重点对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三定”方案完成情况、乡镇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整合情况以及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此次督查的情况将向全市通报,并作为各县(市、区)机构编制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